臺北榮民總醫院藥學部-藥師徵才中

📌名額:10名(另候補5名)

📌資格條件:
  1. 限國內、外大學(專科)藥學系畢業,具藥師證書者(已通過藥師國考但尚未領取藥師證書者可先行報考,待領取藥師證書後正式進用)。 
  2. 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,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,依序優先錄用。」 
  3. 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,得予報名。 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,並應檢附原單位同意書,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。 
📌聯絡方式:
🔹報名應注意事項: 
  1. 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1日(星期三)下午四時截止;報名資料應於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(非以郵戳為憑)或專人送達本院藥學部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。 
  2. 報名方式:郵寄至「112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藥學部」,信封右下角請註明「應徵契約藥師」字樣。 
  3. 應繳資料:填妥報名表以及畢業證書、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、藥師證書、在校成績等正、反面影本各一份,尚未領取藥師證書者須繳交具結書(均請使用A4規格紙張);可自行提供簡要自傳、獲獎紀錄及語言檢定證明供參。 
🔹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時間、科目:  
  1. 考試日期:114年6月18日(星期三) 
  2. 考試地點:本院藥學部第1會議室(中正樓2樓藥學部) 
  3. 考試時間及科目:
  • 08:00至08:10報到 
  • 08:10至08:50筆試(專業知識) 
  • 09:00開始口試 
甄試項目包含筆試(占總成績50%)及口試(占總成績50%),成績達70分以上者為合格並擇優錄取(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) 。
甄選程序:符合前開資格條件,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,另行通知面試。 
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 

🔹錄取通知方式: 書面或電話通知。 
🔹聯絡人: 藥學部陳藥師,電話:(02) 28712121轉27287

🔗有關職缺公告詳細資訊,可至本部網頁查詢:https://www.vghtpe.gov.tw/Fpage.action?muid=14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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